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热点资讯2023-01-28 22:05:21智慧百科

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

城镇老旧小区

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 (一片区)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一片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一片区)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东至霸王河,南至京青线,西至二广高速,北至如意大街;

4.建设工期:24个月;

5.建设规模及内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一片区)建设项目

(1)管网改造包含:

桥东办事处光明社区:农行3号楼、鞋厂家属楼、人行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九龙社区:统建五号楼、察哈尔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东民建社区:广场南公寓、城建集资楼、图书馆楼、流通局家属楼、工商银行楼;

虎山办事处新城社区:石油公司家属楼、艺校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福新东路社区:金属公司单体楼、石油公司单体楼、物资库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华宁社区:104号肉厂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佳美社区:农行公寓;

常青办事处福华社区:解放路64号楼、解放路67号楼;

新体路办事处怀远北社区:恩和路218号;

前进路办事处解放社区:地税局家属楼;

前进路办事处育人社区:新拖拉机、绿苑公寓、碧桃居、报社公寓。

共计5个办事处,25个小区,48栋住宅楼,1803户居民,面积17.02万平方米。

管网改造内容:供水管线7088米,排水管线4894米,燃气1803户,供热管线10631米。

工程投资:2063.63 万元。

(2)配套改造包含:

桥东办事处光明社区:农行3号楼、鞋厂家属楼、人行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九龙社区:统建五号楼、察哈尔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东民建社区:广场南公寓、城建集资楼、图书馆楼、流通局家属楼、工商银行楼;

虎山办事处新城社区:石油公司家属楼、艺校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福新东路社区:金属公司单体楼、石油公司单体楼、物资库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华宁社区:104号肉厂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佳美社区:农行公寓;

常青办事处福华社区:解放路64号楼、解放路67号楼;

新体路办事处怀远北社区:恩和路218号;

前进路办事处解放社区:地税局家属楼;

前进路办事处育人社区:新拖拉机、绿苑公寓、碧桃居、报社公寓。

共计5个办事处,25个小区,48栋住宅楼,1803户居民,面积17.02万平方米。

配套改造内容:硬化面积27230平方米,节能改造99671平方米,监控25套,大门25座。

工程投资:2510.79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本项目风险因素主要有: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噪声、粉尘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农民工权益、交通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8号楼

联  系人:骆宁

联系电话:0474-8388160

邮    箱:496314120@qq.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南侧巨华德临美镇商业项目E座701号

联 系 人:付亨

联系电话:0471-4213715

邮    箱:791374177@qq.com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

城镇老旧小区

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 (二片区)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二片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二片区)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东至霸王河,南至京青线,西至二广高速,北至如意大街;

4.建设工期:24个月;

5.建设规模及内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二片区)建设项目

(1)管网改造包含:

桥东办事处九龙社区:怀远北路1号楼、怀远北路2号楼、怀远北路6号楼、九龙街94号楼家具城、怀远北路201号楼(兵站);

桥东办事处利民社区:军干所家属楼、农林局小区;

桥东办事处龙湾社区:供销楼、工商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泉山北街社区:信用社家属楼、防疫站家属楼、统建楼(金元市场)、旧136处家属楼小铁门楼、粮油楼、检察院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电业社区:民建路144号;

新体路办事处怀远北社区:新体路17号、新体路181号、工行楼;

新体路办事处新电路社区:福寿楼;

新体路办事处外运社区:外贸家属楼;

桥西办事处通佳社区:地质队小区(桥西)、电信单体楼;

桥西办事处回民社区:面粉楼、工行家属楼(桥西)、三中家属楼;

新华街办事处广场社区:一中家属楼;

新华街办事处鼓楼社区:三医院家属楼。

共计4个办事处,28个小区,44栋住宅楼,1580户居民,面积14.21万平方米。

管网改造内容:供水管线6211米,排水管线4289米,燃气1580户,供热管线9317米。

工程投资:1812.88万元。

(2)配套改造包含:

桥东办事处九龙社区:怀远北路1号楼、怀远北路2号楼、怀远北路6号楼、九龙街94号楼家具城、怀远北路201号楼(兵站);

桥东办事处利民社区:军干所家属楼、农林局小区;

桥东办事处龙湾社区:供销楼、工商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泉山北街社区:信用社家属楼、防疫站家属楼、统建楼(金元市场)、旧136处家属楼小铁门楼、粮油楼、检察院家属楼;

桥东办事处电业社区:民建路144号;

新体路办事处怀远北社区:新体路17号、新体路181号、工行楼;

新体路办事处新电路社区:福寿楼;

新体路办事处外运社区:外贸家属楼;

桥西办事处通佳社区:地质队小区(桥西)、电信单体楼;

桥西办事处回民社区:面粉楼、工行家属楼(桥西)、三中家属楼;

新华街办事处广场社区:一中家属楼;

新华街办事处鼓楼社区:三医院家属楼。

共计4个办事处,28个小区,44栋住宅楼,1580户居民,面积14.21万平方米。

配套改造内容:硬化面积22731平方米,节能改造74800平方米,监控26套,大门24座。

工程投资:2053.41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本项目风险因素主要有: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噪声、粉尘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农民工权益、交通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8号楼

联  系人:骆宁

联系电话:0474-8388160

邮    箱:496314120@qq.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南侧巨华德临美镇商业项目E座701号

联 系 人:付亨

联系电话:0471-4213715

邮    箱:791374177@qq.com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

城镇老旧小区

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 (三片区)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三片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三片区)建设项目;

2.项目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东至霸王河,南至京青线,西至二广高速,北至如意大街;

4.建设工期:24个月;

5.建设规模及内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及配套改造(三片区)建设项目

(1)管网改造包含:

前进路办事处建筑社区:公园路21号单体楼、乌盟通信家属楼(畜产)、胜达住宅楼、人防楼、高管楼(征费楼)、设计院楼;

前进路办事处电管社区:环保小区、国税小区、科技公寓、石油小区(畜产院)、百安小区、商业楼(百安小区旁)、城管小区、烟草小区(烟草公司旁);

前进路办事处科技社区:建设街19号住宅楼、建设街22号住宅楼、报社小区;

前进路办事处宏伟社区:盐库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东常青社区:警校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东沙河社区:制胶厂单体楼。

共计2个办事处,20个小区,36栋住宅楼,1535户居民,面积14.91万平方米。

管网改造内容:供水管线6034米,排水管线4166米,燃气1535户,供热管线9051米。

工程投资:1762.28万元。

(2)配套改造包含:

前进路办事处建筑社区:公园路21号单体楼、乌盟通信家属楼(畜产)、胜达住宅楼、人防楼、高管楼(征费楼)、设计院楼;

前进路办事处电管社区:环保小区、国税小区、科技公寓、石油小区(畜产院)、百安小区、商业楼(百安小区旁)、城管小区、烟草小区(烟草公司旁);

前进路办事处科技社区:建设街19号住宅楼、建设街22号住宅楼、报社小区;

前进路办事处宏伟社区:盐库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东常青社区:警校家属楼;

常青办事处东沙河社区:制胶厂单体楼。

共计2个办事处,20个小区,36栋住宅楼,1535户居民,面积14.91万平方米。

配套改造内容:硬化面积23856平方米,节能改造93766平方米,监控20套,大门20座。

工程投资:2264.21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本项目风险因素主要有: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噪声、粉尘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农民工权益、交通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8号楼

联  系人:骆宁

联系电话:0474-8388160

邮    箱:496314120@qq.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城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南侧巨华德临美镇商业项目E座701号

联 系 人:付亨

联系电话:0471-4213715

邮    箱:791374177@qq.com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来源 | 集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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