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邵阳县检出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陈某某,男,系外省返乡人员,县内住址:塘田市镇桥头村5组。
目前,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陈某某在邵阳县的活动风险点位为:
12月1日
塘田市镇:河边村中山9组、桥头村5组
12月2日-4日
塘田市镇:河边村中山9组、桥头村5组
塘渡口镇:县中医医院及塘渡口第二市场附近
如与陈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邵阳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9-682153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县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县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县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邵阳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