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就诊需求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负责人参与各镇乡组建医疗保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居民非急危重症就医需求。各属地明确本辖区内非急危重症就医需求联系方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病情需求评估,必要时联系其家庭医生了解健康状况。区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通过远程医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
2.居民根据公布的联系方式提出非急危重症就诊需求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评估病情。评估标准按照《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健康管理,以绿(低风险一般人群)、黄(中风险次重点人群)、 红(高风险重点人群)进行分级标识。接派单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应立即与提出就医需求居民联系,快速完成评估,并填写《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分表》(附件1)。
分级分类就诊转诊
(一)指导居家自我医疗
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为绿色标记的低风险一般人群,且就医需求暂不需要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可以通过上门医疗、电话(视频)指导用药等方式,指导居民自我医疗,加强随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以借助家庭医生工作模式加强对居民的自我医疗指导。
(二)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应诊疗的,转运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三)转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黄色标识的中风险次重点人群、红色标识的高风险重点人群及居民本身具有强烈意愿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通过镇乡医疗保障专班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联系相应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预约就诊,可以自驾、社会运力、属地非急危重症转运专班等方式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确定专岗专人,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运车辆等做好转诊衔接。完善院内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
与120对接
1.患者自行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接通,市级120调度中心同意派急救车的,按市级120调度中心安排,由急救车转运患者到相应医疗机构诊疗。
2.患者自行拨打120急救电话,市级120调度中心派单区级转运专班的,由区级转运专班安排属地转运专班,属地转运专班组织运力转运患者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3.患者拨打120急救电话未接通,拨打属地转运专班电话的,由属地转运专班组织运力转运。
4.患者拨打属地转运专班电话,属地专班可以综合评估,派各属地120急救车转运患者到相应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就诊结束后
1.对于经门急诊、发热门诊诊疗后根据病情判定可离院的患者,允许患者诊疗后即离院。
2.需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观察的,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后续诊疗。
3.需要住院的进一步治疗的,按相关流程收住院;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
4.对于阳性患者,结合患者意愿,允许其通过自驾车等方式闭环返回社区居家隔离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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