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依据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全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学校
第一学期于2022年9月1日(周四)开学,2023年1月7日(周六)放寒假。
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13日(周一)开学,2023年7月8日(周六)放暑假。
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时间本学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二、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学期于2022年9月1日(周四)开学,2023年1月14日(周六)放寒假。
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13日(周一)开学,2023年7月15日(周六)放暑假。
普通高中学校教学时间本学年共40周,社会实践1周。
附件:1.天津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2.天津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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