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12月9日】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全市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目前还未发布解除通告)市公安局已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有功人员最高8万元奖励。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沧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全市19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均出台了本地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和《举报奖励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了全市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为切实加强源头治理,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加强了路面盘查,严防烟花爆竹流进我市;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部门已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全部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