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隔离要自费吗?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1日
一、主动报备,政府承担隔离费用情况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常人员至少提前一天进行报备。
对于主动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需落实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情况
入(返)常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按要求需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经发改部门进行价格核定,费用标准为230元/人/天(食宿费用)。
凡因不主动提前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入(返)常要提前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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