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思明区洪文二路南北向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思明区祥云实验学校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思明区洪文二路南北向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1月7日0时起,思明区洪文二路南北向局部路段(洪文二路口至文兴西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及行人请绕行云顶中路、莲前东路、洪文路、洪文一里、文兴西路等周边道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车辆、行人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