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通报浏阳市在外省返浏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热点资讯2022-11-24 21:01:31智慧百科

11月24日通报浏阳市在外省返浏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厉某某,男,53岁,居住浏阳市蕉溪镇早田村南丰组,11月21日乘坐G6038次列车从外省抵长,11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1日20:59,自外省乘坐高铁G6038次列车抵达长沙南站21:09,在长沙南站出站口核酸采样点采样22:00,在长沙南站西广场乘坐网约车(湘ADB6605)返浏23: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2日-23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1月24日7:55,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浏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浏防疫要求。所有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浏人员均需提前2天报备、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浏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浏后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聚餐。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不乘坐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3.广大市民朋友要适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按要求履行法律义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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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核酸  感染者  防疫  人员  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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