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15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南石头街道
1.汇俊园53号(汇新街53号)。
2.晓燕湾晓燕街48号。
3.南箕中约东40号、42号。
二、江海街道
金影花园C栋底商、D栋。
三、瑞宝街道
东约大街4-6号,东约一巷15号之一。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