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彩云呈贡消费券申领指南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卯兔迎新春,花都添彩头”,将从1月20日持续到3月12日在餐饮、住宿、生活日用、鲜花等领域发放250万元的消费券
发放时间:
本次消费券分两次发放:
第一期定于2023年1月20日12:00发放,使用时间截至2023年2月5日24:00,其中,鲜花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3年1月24日10:00至2023年2月5日24:00。
第二期定于2023年2月24日12:00发放,使用时间截至2023年3月12日24:00。
本次活动突出特点
1.消费券的投放范围面向昆明市全市市民开放,满足全市市民到呈贡消费体验的需求。
2.为展示呈贡花都风采,此次消费券特推出了鲜花零门槛消费劵,在春节期间,给全市市民送上新春鲜花大礼包,打响呈贡鲜花名片,带动节假日鲜花消费。
3.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商户多,覆盖了呈贡四大核心商圈。
投放范围
昆明市常住人口以及在昆工作学习、旅游观光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即可申领消费券(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发放规则
本次活动共计投放250万元约6万张电子消费券,面向全市市民发放,其中210万元用于发放住宿餐饮、生活用品、鲜花、其他通用消费券,40万元将在“建行生活”APP配套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券。
领取方式和领取规则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和“建行生活”APP平台领取,每个账号每期每面额最多可领取一张,同一消费者在一个发放平台最多可获取四张消费券的使用权。
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自动作废;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生活日用品券、鲜花消费券和其他通用券不得叠加使用。
2.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3.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商家严格遵守约定承诺事项,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
各种类消费券使用规则
01、住宿餐饮券
(1)5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2)100元券,消费满220元可用一张。
02、生活日用品券
(1)2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
(2)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
03、鲜花消费券
(1)15元券,消费满15.01元可用一张;
(2)30元券,消费满50元可用一张。
04、其他通用券
(1)10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
(2)300元券,消费满1000元可用一张。
以住宿餐饮券100元券为例:
每人限领1张。面值100元/张;发放形式:电子消费券(代金券);可使用商户范围:消费券仅限于领券平台公示的指定商户到店使用;使用方式:电子消费券为满220元减100元,可叠加享受商家优惠活动,电子消费券不找零。
咨询服务
市民、商家可通过“建行生活”APP:087195188、“云闪付”APP:95516咨询活动祥情。
投诉方式
1.消费券使用过程中核销问题可通过“建行生活”APP:087195188、“云闪付”APP:95516反映、投诉。
2.其他相关问题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15平台反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