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22号通告
鉴于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2日起,在集美区新增2个高风险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1、集美区集美街道浔江路81号
2、集美区杏滨街道光明里65号和66号
二、低风险区
集美区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厦门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