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研判,现就运河区风险区域划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白官屯新村3巷、白官屯新村4巷、颐和文园小区8号楼1单元、六栋楼2号楼3单元、二百间小区11号楼4单元、二百间小区3号楼4单元、中街社区居委会中心家园10号楼4单元、中街社区居委会中心家园5号楼3单元、中街社区居委会中心家园4号楼2单元、中街社区居委会中心家园7号楼3单元、解放西路社区居委会工专小区2号楼2单元、金鼎领域16号楼3单元、师范学院士林府第2号楼3单元、亚龙湾东区17号楼4单元、南陈屯镇东屯村兴贵巷、南陈屯镇肖家园新民居1号楼2单元、南陈屯镇北队村、南陈屯镇西屯村绿源尚邦小区37号、小王庄镇永平里村民安胡同、小王庄镇永平里村幸福胡同、小王庄镇永平里村永安路、小王庄镇永平里村和平路、小王庄镇小金庄(浮阳大道西侧老村)、北苑新城9号楼2单元、北苑新城11号楼3单元、北苑新城12号楼1单元、龙岸清华小区16号楼2单元、龙岸清华小区18号楼2单元、龙岸清华小区19号楼2单元划为高风险区。
请风险区内居民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运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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