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社会面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我市社会面防控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全市餐饮场所恢复堂食。进入餐饮场所、旅游景区或入住宾馆、酒店需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二、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足浴、按摩水疗、美容美发、健身房、室内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经营性场所及电影院、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游乐园(场)、露天游泳场馆等场馆恢复营业,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八类特殊场所继续落实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管理,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做好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四、其他社会面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执行。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起施行。
开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