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栖霞连续发布两条拆迁公告,这两个地方要拆迁了!
征收土地公告-宁(栖)征告〔2023〕2号
公告显示,2022年12月9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七乡河孟北保障房段河道改移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 苏政地[2022 ] 659 号) 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西岗街道集体士地22.9852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 宁政规字[2022] 4 号 ) 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七乡河孟北保障房段河道改移工程(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情况如下:
三、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以2022年12月9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9日。
▲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宁(栖)拟征告〔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 2022)4号)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栖霞街道东阳社区东阳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绿化组农民集体共有、东阳一组农民集体、栖霞街道农民集体、西岗街道农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2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栖霞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拟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区拆迁安置部门、栖霞街道、西岗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见下图)
恭喜,即将迎来拆迁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