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必要不做核酸检测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
核酸检测的目的是排除疑似阳性感染者或发现阳性感染者,并不是个人预防疫毒入侵的手段。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方便有需要的群众核酸检测,在此,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呼吁:非必要不做核酸检测。
(一)如果您不用去养老院、福利院、学校、医疗机构等特定场所,未出现任何疑似感染症状或工作、出行不需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不要加入核酸检测的队伍,特别是不提倡聚集扎堆做核酸检测。
(二)确需核酸检测的人员,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时间,错时错峰检测。核酸采样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防范感染风险。
(三)持续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凡在瑞安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请您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的标配;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广大居民朋友进入医疗机构、商场和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景区景点、文体场馆等各类公共场所“凡进必戴”。
居民朋友们,科学防疫,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只要大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霾”必散,战疫必胜。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居家治疗注意事项
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实行科学分类收治,其中绝大多数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以采取居家治疗,广大市民不必恐慌。
1.做好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
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
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
如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可通过自驾车或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诊医院进行治疗。
3.控制外出
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做好个人防护
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结束居家治疗
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且在规定的核酸检测时间到达后(无症状或轻症患者第6、7天),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各乡镇(街道)异常码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6.居家感染防控要求
(1)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6)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7)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8)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