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1月27日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下称《举措》)。
《举措》提及,鼓励合理住房消费。鼓励二手房交易与新建商品房销售享受同等补贴支持政策。落实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政策,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用途且为首套刚需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参照住宅标准执行。对抵押银行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可以“带押过户”,不用提前还贷即可办理过户。
《举措》要求,支持“烂尾楼”项目盘活处置。落实“烂尾楼”项目续建、承接、收购、租赁等环节税费优惠政策,推进“烂尾楼”项目复工复建、盘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