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碚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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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北碚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北碚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1月30日)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12时起,调整198个高风险区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1.静观镇(6个)

  兴城社区、花园村花园1组(除四季花城小区1-4单元,时代广场小区5栋,水仙街95号);

  志达社区(除爱情谷小区高层、洋房),花园村皂角湾组、方金堡组,王朴村桥亭子组、康家湾组、孔家湾组;

  素心村;

  陡梯村;

  集真村(除三角田组伙食团院子、保管室院子,肖家湾组118号);

  金堂村;

  2.施家梁镇(1个)

  狮子村;

  3.童家溪镇(19个)

  同兴北路;

  同兴南路71号(除通亚玻璃厂、全盛公司、弯弯楼、3号宿舍楼);

  五星工业园区;

  南二支路34栋;

  同兴南路嘉康花园小区,同兴南路68号、80号、84号、92号、92号附3号及周边门面;

  同兴工业园区A区;

  同兴村桐油组;

  同兴村垭口组;

  同兴村龙坪组;

  同兴村大土组;

  同兴村佘家河组;

  同兴村摇钱组;

  同兴村水口组;

  中安翡翠湖小区二期;

  碧桂园长桥江山小区(除碧桂园长桥江山月子中心,物业中心);

  香溪美林小区一、二、三期;

  三溪雅苑小区;

  水天花园21栋1、2单元;

  恒大翡翠湾(除一期8、10、46栋);

  4.澄江镇(1个)

  史家村(除甜茶沟组,黄草坡组,苏家山组,石家山组,蒋家湾组);

  5.天府镇(1个)

  五新村中槽片区;

  6.柳荫镇(4个)

  柳荫村;

  合兴村;

  麻柳河村;

  西河村(除西河1社1-4号、7-12号、15-17号、19-20号);

  7.金刀峡镇(1个)

  天湖街农贸市场片区(除河滨街69号1单元);

  8.天生街道(23个)

  天生路2号橘园3-13舍;

  天生路2号文化村31栋;

  九龙片区;

  天奇花园片区;

  云泉路片区;

  缙麓雅苑支路片区;

  云泉路、奔月路、龙溪路、碚峡路合围区域;

  云泉路、碚青路、龙溪路、新星路合围区域;

  月兴村片区;

  金马片区;

  胜利村片区;

  地下商场片区;

  鲁能北渝星城;

  学苑小区2-9栋;

  浦发物业片区;

  中山路片区;

  云泉路片区;

  天生丽街;

  人民花园片区;

  鱼塘湾片区;

  富民小区片区;

  新村片区;

  溪岸新居1、2、4、5、6、7栋;

  9.朝阳街道(16个)

  上海路双号78-148号、上海路78号附1-16号;

  泰吉滨江1期;

  解放路25、27、29、31、33、35、37、39、41号;

  解放路北巷7、10、11、12、13、14号,辽宁路68号2、4、6单元及其门店;

  泰吉滨江二期及其门店、车库(除D4栋);

  解放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4、46号,辽宁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4、36、38、40、42、44、46、48、50号及其门店;

  文星湾9-119号单号、123-129号单号、141-181号单号及其车库;

  吉林巷3、5、9、11、13、17号;

  牌坊湾115号、河嘉村119号、牌坊湾干果公司、碚峡路53号;

  岩湾69号,牌坊湾12、103、105号;

  静宁巷22、23号,静宁路6号及其门店,解放路79号1、2单元及其门店;

  河嘉村3、21、22、46号及其门店,牌坊湾5、6号,牌坊湾11-20号及其门店,岩湾60、62、64、66、68号及其门店,碚峡东路65号及其门店;

  河嘉村302号及其门店;

  上海路62号,天津路57号及其门店,解放路9号及其门店,朝阳路3号及其门店;

  吉林巷,解北巷,辽宁路68号1-6单元,辽宁路2-50号双号,解放路2-46号双号,静宁巷21、22、23号,解放路79号1、2单元,静宁路6号,中山路40、48、52、54、56号及其门店;

  文星村142、143、186、192号;

  10.北温泉街道(28个)

  云清路社区(除钻石公寓A栋,香山翠谷,桂香苑1栋,中铁5号5栋,中铁5号2栋1单元,状元府第18、19栋,中央美苑3栋2单元、7栋);

  金刚碑村水口社;

  渝复丽景小区;

  先登6号小区(除1、2栋),金华路399号;

  人民村小屋基组;

  缙华新村小区;

  云山长麓二期及其工地,北泉路291、309、501、503、505号,金华路202、204、206、208、210、212、222、264、266、268、306、366号,缙泉路1-111号(除御蓝湾A区11栋、8栋3单元、4栋1单元,缙云山水2栋);

  康宁路26号及其门店;

  碚南大道1-358号,电力小区;

  雨台支路;

  林田花园小区,北泉路47号;

  新房子255-261号(除书香雅苑4栋),北泉路1-88(除丽景雅舍2单元)、290-506号,北泉支路,金华路1-117、119-141号,金华支路(除新城花园1栋);

  金华路119-199号、201-262号、264-499号(除北温泉九号小区4栋、1栋2单元、38栋1单元,缙逸香山3栋,北泉花园2栋1单元、25栋1单元);

  团山一路(除16、18、28号),团山二路,团山三路,团山路,园丁路,北泉路257号;

  缙和路,缙善路,缙祥路,云华路单号157-369号;

  云开路1-99号(除金鼎龙泉A区9栋2单元),云怀路,云盛路,缙云大道1-98号;

  华光村(除华光小区19栋、30栋、5栋1单元),云华路29号,双柏路105号,双柏路9、11、39、41、99、199号,双元大道2、4、6、8、18、88、90号,缙云大道66号;

  新石坑片区;

  双柏路,双柏支路,双元大道1号;

  将军路1-817号;

  文藻路;

  卢作孚路1-168号(除逸景苑小区13栋、逸景苑11栋、嘉茵苑12栋);

  安礼路,双元大道194、198、220号;

  云清路1-18号、69-98号;

  金刚碑村柳家坡社;

  金刚碑村原十八梯社;

  人民村河心桥工业园区;

  金刚村杨家湾组;

  11.龙凤桥街道(5个)

  龙凤社区龙凤一村14-17、19、22-25、28、35-46、48-51、70、201-206、210、218号附2号,龙凤二村1、3、4-11、22、50-54、57-58、61、71、74、77-79、80、81、83-84、89、92、99、101-119、129、153-154、156-164、201-206、208-211、220-230,240号1、3、6单元;

  万科金域华府(高层1、2、3、6栋),万科洋房(1-7栋、8栋2单元、9-31栋),龙凤二村16、17、19号,龙凤三村2-19、21-35、37、40、42、44(1-3栋、4栋1单元、3单元、5-6栋、7栋2-5单元、8栋2-3单元)、51-58、65、70-71、76、77(3-12单元)、78、120、122、140-145、146-147、150-160、162-174、186(1栋、5栋)、188、200-223、250-253、258、261-262、280、282、290(负一楼除外)、292号;

  长滩村(除花岭岗组3号、窑湾组1、2号,冷水沟组17-19号,大咀组20号附1号);

  兼善社区【除龙凤一村8、70、120(2栋、10栋1单元、11栋1单元、13栋2单元、15栋2单元)、141、162、163、180、181、188号】;

  群兴村(除木耳山组,野猪湾组3、61号,徐家坡组27、44、45号,严家坡组3号、8号附1号,联龙组159号);

  12.东阳街道(10个)

  天府民居北社区二区;

  天府民居南社区五区;

  丽新花园;

  先锋村;

  磨心坡社区托儿所居民小组;

  氮肥厂居民小组155、156号;

  丽江花园小区;

  磨心坡村;

  黄桷社区正街小区(除黄桷正街小区8、12号楼);

  天府民居北社区三区(除天府民居北社区三区42-3、48-2、33-2、24-3、24-3、14-2、17-2);

  13.蔡家街道(33个)

  两江名居E区(除2、3、4、10、13栋);

  两江名居B区(除5、6栋);

  两江名居C区3、7、11栋;

  两江名居D区2、3、6、9、10栋;

  正源福源5栋;

  中昂星汇(除3、7栋);

  旭辉紫都2、5-7栋;

  中庚城F组团(除18栋);

  嘉德大道枫栖路6号(广仁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江山假日AC组团(除1、5、6、14、15、16栋);

  金科金辉美院D区;

  金科金辉美院A区;

  碚都佳园社区(除A区3、4栋,C区1、2、4栋,D区2、7栋);

  渝能嘉湾壹号B区(除8栋1单元、11栋1单元、12栋1单元、13栋2单元);

  嘉运大道,嘉运一路,同泰三路,嘉运三路合围区域(除光瑞二期2栋、光瑞一期1栋1单元);

  阳光城·文澜府(除9栋1单元、17栋);

  中庚城春光里1、2、3、6栋;

  力帆翡翠郡(除11栋2单元、12栋1单元);

  首钢鎏云大道小区1、4、5、6、8、9、11、13、14栋;

  灯塔老街片区(除3、14栋);

  万科观承·承澜小区(除6、9栋);

  美利花都一期、二期;

  翡翠华府(除20栋1单元);

  隆鑫爱琴海3、4期(除3期7栋3单元,10栋2单元,10栋3单元,19栋1单元,4期1、3栋);

  保亿丽景紫园一期(除24栋1单元);

  中南玖宸晓园(除2栋1单元);

  金科城59区(除4、9栋);

  金科幸福里小区(除22栋2单元);

  中庚城E组团(除85栋);

  首钢美利溪镇1期;

  阳光城云湖里F区(除1栋);

  万科17英里小区1、4、5、6、8、10-44、46-84栋;

  中庚城C组团(除23栋);

  14.歇马街道(26个)

  东风村(除碑堡组39号,碑堡组原叁龙机械厂,樾景台工地,谢家沟34号);

  中铁公园1159小区 1、2栋;

  光亮天润城西苑(除5栋);

  欣和佳苑小区(除4栋、5栋2单元、5栋4单元、7栋2单元、7栋4单元、12栋3单元);

  姚家湾还建房小区(除1栋1单元、1栋3-5单元、2栋2单元、3栋1-2单元、4栋3单元、6栋1-2单元、7栋1-4单元);

  缙云新居7组团;

  缙云新居6组团;

  缙云新居8组团(除1-2栋);

  山语城二期;

  天马村;

  人和村(除雷家湾组28号);

  紫云台1组团85栋;

  卫星村杨家院组;

  光学村95号;

  缙云香缇2栋;

  沿海赛洛城红堡1栋;

  琨瑜府西区(除13栋);

  农荣村;

  光亮天润城一期(除1栋);

  解放台社区(除歇马路15、17号,东风街501号、歇马支路2号1单元、2号3单元、7号7单元,缙星路1号13、16、17栋,歇马路449号11单元);

  歇马社区(除缙南商城B幢,光明小区5单元,中心花园1单元,歇马广场A4栋,东景花园A栋,歇马下街95号);

  红岩社区【除红一村43号(24号楼),红二村38号(17号楼)、40号、41号(18号楼)】;

  保利茵梦湖2期(除4栋4-7);

  永远村文家湾组;

  卫星村梁家湾组;

  紫云台3组团;

  15.水土街道(7个)

  大地新村1-15栋;

  和欣家园社区;

  和悦家园社区;

  云汉大道117-2号;

  解放支路2-36、40、41、45、46、48号,嘉滨路6号住房及其门店附1-45号,生产路6-76号,解放路2-100号双号(除解放路8号、水土车站5栋);

  和润社区3、5-8、10、12-19栋;

  陵江社区(除中心巷22号2单元,中心巷1号1栋);

  16.复兴街道(17个)

  和泰家园300号(除2栋);

  龙门社区246号小区;

  歇马村3社1、2号;

  祥云街259号;

  悦复大道288号;

  万科四季花城一期;

  竹溪西路466号;

  复兴社区制线厂小区;

  复兴社区西街2巷;

  龙门社区吉水街271号;

  龙门社区258号小区;

  思源公租房一、二组团;

  山柳村;

  太山村(除太山村第7、9、10网格);

  龙王村(除龙王村10社、龙王村16社砖房子院子);

  和源家园1期B区25栋;

  栀子村12组烂田湾院子。

  二、防控措施

  1.按照中心城区全域协同防控措施执行,实行“足不出小区,错峰取物”,采取“线上购物、代采代购”方式采购物品;

  2.居民可错峰限时在小区内活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密闭空间娱乐场所暂不开放;

  3.后续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北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北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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