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全市药品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布洛芬(胶囊、片剂)、对乙酰氨基酚(胶囊、片剂)、小柴胡颗粒等防疫药品的有序供应并尽可能扩大防疫药品的保障面,缓解人民群众购药难的问题,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议全市零售药店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对符合拆零销售要求的药品进行拆零销售。
一、主动开展防疫药品拆零销售,引导顾客购买拆零药品,并在药品拆零销售的过程中做好顾客的药学服务和用药指导;不得在无正当理由下拒绝顾客对相关药品的拆零销售要求。
二、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药品拆零销售工作,拆零药品必须有专柜或专区储存,重点养护,做好拆零记录;有最小包装单位的药品应以最小单元进行拆零,没有最小包装单元的药品应配有独立安全包装,拆零药品均要附说明书(建议消费者拍照留存),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并注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等内容。
三、销售过程中不得借机哄抬物价,拆零药品不得违规变相涨价销售。同时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引导顾客合理购药,不盲目囤药。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