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罩”顾自己 共同防疫——平阳县全民戴口罩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每个人都应牢记“自己才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防护,配合防控,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全民参与“规范戴”。
在平阳县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应养成正确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把佩戴口罩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家庭留足备用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要及时更换,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口罩不要随意丢弃,归为医疗垃圾处理。正确处理口罩后,要及时清洗双手。
二、重点场所“必须戴”。
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做到“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8.其他应当佩戴口罩的情形。
三、重点行业“严格戴”。
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四、老少体弱“务必戴”。
免疫力较弱的老年朋友、婴幼儿和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建议选择人少的空旷地带适当进行身体锻炼,避免扎堆,婴幼儿要使用儿童专用口罩。
五、党员干部“示范戴”。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