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大渡口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辖区内新增临时管控区21个、解除临时管控区42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21个)
(一)具体点位:
新山村街道:华润凤凰城8栋;
跃进村街道:大堰三村2栋1单元,云岭天城2栋;
九宫庙街道:技光村4栋,九宫庙58号,新工一村60栋9号,新工二村20号,钢花路848号,九宫庙农贸市场;
春晖路街道:翠柏小区9栋2单元,迁禧花园8栋2单元,国瑞城2期1栋,国瑞城3期4栋,晋愉绿岛16栋3单元,香港城2栋;
茄子溪街道:申家子溪苑9栋;
八桥镇:盛世融城C区1栋;
建胜镇:绿地城1期4栋,中洲半岛城邦20栋;
跳磴镇:荣安林语春风B区1栋,幸福华庭A组团9栋。
(二)防疫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时间全部从2022年11月14日0时起算。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1月14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做好心理疏导,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6.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解除临时管控区(42个)
(一)具体点位:
新山村街道:壹街区B2栋,新山村469栋,万象汇C区3-3-5,顺祥壹街区一楼门面玖弘副食,蓝光中央广场3栋;
跃进村街道:跃进村104栋,跃进村135栋,跃进村88栋3单元,渝钢村3栋2单元,大堰2村11栋3单元,跃进支路9号1栋3单元,渝新花园1栋,中房那里5栋,革新村19栋,马王街1栋;
九宫庙街道:佳禾鑫新座;
春晖路街道:阳光花园5栋1单元,国瑞城3期5栋,国瑞城3期6栋,国瑞城3期3栋,新天泽1栋,蓝谷小镇17栋,祥和御馨园2期7栋,阳光花园7栋3单元,晋愉绿岛7栋,天泰金地广场1栋;
茄子溪街道:茄子溪制材二村29号,康田栖樾;
八桥镇:常嘉社区A组团,常嘉社区2组团,爱与山C区9栋3单元,华宇观澜华府6栋,恒大麓山湖3期48栋,半岛逸景2组团3栋,卓越西麓九里1期、2期,联发君领西城,朵力迎宾大道8栋,中交丽景9栋1单元,爱与山A区5栋,半岛逸景B组团8栋,爱与山B区1栋2单元,雅居乐三期9栋。
(二)防疫措施
解除临时管控后,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全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中的防疫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