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市、县专家研判和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于2022年12月5日10时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具体调整点位
忠州街道1个:忠县大桥路30号附2号红星社区天鹅湖岸6号楼A栋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后续管控措施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优化二十条措施”进行管理,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忠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