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部分区域新增为高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10个)
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1.龙山县第一职业技术中学
2.龙山县民安街道朝阳西路第五小学
3.龙山县民安街道老城社区水泥厂小区6栋1单元
4.龙山县民安街道王府井3栋1单元
5.龙山县民安街道中秋坝巷1—2号
6.龙山县民安镇五爱路1巷12号宏光公寓1栋1单元
7.龙山县民安街道康家坝社区瓦窑堡巷7号
8.龙山县民安街道土城坝安置区5栋1单元
9.龙山县民安街道陶瓷厂小区8栋2单元
10.龙山县洗洛镇花鹿村9组
二、低风险区
全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请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5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龙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高风险地区的通告(2022年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