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不积极传导落实纾困政策,国资委和国家电网核查推动国有房屋减租红利落实到实际承租人

热点资讯2023-01-28 18:14:42智慧百科

“二房东”不积极传导落实纾困政策,国资委和国家电网核查推动国有房屋减租红利落实到实际承租人

据中国政府网,三亚市商户张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市场主体反映问题通道留言称,其在三亚市吉阳区通过“二房东”“三房东”承租了一处某央企下属企业的国有房屋。2022年,吉阳区出现了高风险地区。按照政策,其承租的国有房屋应当在原先减免3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租金,但是“二房东”始终不给减免。

国办督查室收到商户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国务院国资委核查办理。

国务院国资委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督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开展核查。经核查,该商户反映问题属实。该处房产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系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省管产业单位秦电集团资产,目前整体承包给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业小微企业,以下称“二房东”)。“二房东”将部分门面房分租给商户胡先生(个体工商户,以下称“三房东”),“三房东”又将承租的部分门面房分租给商户张先生(个体工商户,实际承租人)。吉阳区在2022年曾出现疫情高风险区,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53号)要求,秦电集团决定向“二房东”减免6个月租金共24.05万元(普遍减免租金和补充减免租金各12.025万元)。但是,“二房东”以受疫情影响经营惨淡、无力再落实补充减免政策为由,仅同意向租户减免3个月租金,导致实际承租人没有完全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督促推动,秦电集团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督促“二房东”向实际承租人传导补充减免租金。经各方协商一致,秦电集团与“二房东”于2022年11月15日签订减免协议,随后“二房东”与“三房东”、“三房东”与张先生分别于2022年12月17日和12月19日签订减免协议,目前实际承租人租金已全部减免到位。同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秦电集团举一反三推动减租政策落实,采取走访摸排、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租户诉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积极妥善解决租户有关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表示,将继续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原则,跟踪分析中央企业减租工作进度,从紧从严推动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对成效突出企业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企业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加快工作,对各方反映存在减租不力问题且核查属实的企业予以严肃问责。

本文标签: 二房东  承租人  租金  国资委  吉阳区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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