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胡某某,女,居住在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祭旗坡社区和兴南方明珠。11月30日从外省返回到大祥区,为集中隔离人员,系12月3日感染者陈某某2的妻子,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姚某某,女,居住在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祭旗坡社区和兴南方明珠。为集中隔离人员,系12月3日感染者陈某某2的母亲,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陈某某,女,居住在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祭旗坡社区和兴南方明珠。为集中隔离人员,系12月3日感染者陈某某2的女儿,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黄某某,男,居住在大祥区百春园街道马蹄社区金鹏佳苑。11月29日从外省返回到大祥区,为集中隔离人员,系12月3日感染者杨某的丈夫,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龙某某,女,居住在大祥区百春园街道马蹄社区华夏田园。为集中隔离人员,系12月2日感染者雷某的妻子,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杨某某,男,返乡后暂居住在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铜铃社区莫林风尚酒店,12月1日从外省返回到大祥区,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6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6
12月1日
16:03乘坐高铁G1376次列车到达邵阳北站,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6:30乘坐私家车(湘E9ZX55)到达邵阳县郦家坪镇朋友家吃饭;
22:00乘车到达火车南站街道莫林风尚酒店入住,未外出。
12月2日
10:50乘坐私家车(湘E9ZX55)到达邵阳县郦家坪镇朋友家吃饭;
14:00乘车到达邵阳县郦家坪镇另一朋友家;
20:01乘车返回火车南站街道莫林风尚酒店,未外出。
12月3日
09:12步行到火车南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
10:30乘坐私家车(湘E9ZX55)到达邵阳县谷洲镇朋友家吃饭;
14:00乘车到达邵阳县郦家坪镇朋友家;
21:00乘车返回火车南站街道莫林风尚酒店,未外出。
12月4日
03:00闭环转运。
如与感染者6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大祥区疾控中心(0739—550110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大祥区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大祥区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邵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大祥区,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大祥区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大祥区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描“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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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祥区在外省返乡及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6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