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跨省通勤白名单制度
一、白名单人员范围
1、在本区工作、居住在外省市的日常通勤人员,含本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商业场所的工作人员。
2、在本区居住、工作在外省市的日常通勤人员。
3、通勤人员为餐饮服务(含酒吧)、洗(足)浴、美容美发, 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白名单。
二、白名单人员审定
1. 个人申请。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通勤申请, 居住在本区的人员向所在村居提出通勤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信息登记。
2. 单位(村居)核实。所在单位或村居对申请资料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核实,将核实汇总后的名单及材料报街镇审核。
3. 管理局(管委会)、街镇审核。管理局(管委会)、街镇对单位或村居提交的人员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审核汇总后的名单报区防控办审定。
4. 区防控办审定。区防控办对管理局(管委会)、街镇提交的白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白名单抄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加强管理。由区大数据中心及时将白名单上报市大数据中心。
自11月28日起,各管理局(管委会)、各街镇务必每日15点前(11月28日当天可在17点前)报送当日全量“两地通勤”人员白名单(报送邮箱:fkb@pudong.gov.cn),超时报送的数据不纳入当天统计范围。未纳入当日全量“两地通勤”人员白名单的来沪返沪人员,将于当天晚上开始按相关规则纳入“落地检”黄码和来沪返沪人员提示信息管理。
三、白名单人员管理
1. 纳入通勤白名单的人员,每次进出沪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沪期间,须严格遵守本市防疫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应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 白名单人员“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1.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管理局(管委会)、街镇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完善跨省市“两地通勤”人员白名单管理机制,做好白名单人员审核把关、闭环监督和动态管理;对未按规定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及时督促落实补检,对多次违反规定的人员不得纳入白名单。
2.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企业、单位和场所白名单的申报指导,加强通勤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引导通勤人员遵守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3. 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区建交委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工作要求,开展全员扫码查验,积极引导来沪返沪人员在公路道口进行核酸采样,确保扫码率、采样率、单管率三个100%,切实守好“入城口”。区卫健委要指导各管理局(管委会)、各街镇合理设置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满足居民检测需求。区大数据中心要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的工作对接,实时动态提交白名单人员信息。
上述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黄浦区跨省通勤白名单制度
一、白名单人员定义与范围
1、在本区工作、居住在江苏、浙江等省市的日常通勤人员,含本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商业场所的工作人员。
2、在本区居住、工作在江苏、浙江等省市的日常通勤人员。
3、通勤人员为餐饮服务(含酒吧)、洗(足)浴、美容美发,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白名单。
二、白名单人员上报与审定
1、个人申请。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通勤申请;居住在本区的人员向所在居委提出通勤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信息登记。
2、单位(居委)核实。所在单位或居委对申请资料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核实,将核实汇总后的名单及材料报街道防控办审核。
3、街道防控办审核。街道防控办对单位或居委提交的人员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规范上报格式,每日16时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名单报区防控办汇总。
4、区防控办汇总报送。区防控办对街道防控办提交的白名单进行汇总,并将白名单抄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加强管理。由区大数据中心将白名单上报市大数据中心。
三、白名单人员管理
1、纳入通勤白名单的人员,需保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发现未能做到每两天1次核酸检测,街道防控办给予提示,如连续发现两次未按要求核酸检测,将从白名单内剔除。在沪期间,严格遵守本市防疫规定,属重点行业等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对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白名单人员“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
3、对当日未纳入白名单(或从白名单内剔除)的来沪返沪人员,将于当天晚上开始按相关规则纳入“落地检”黄码和来沪返沪人员提示信息管理。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1、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防控办严格按照沪肺炎防控办﹝2022﹞1208号文,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白名单措施,健全白名单及时报送机制,加强白名单动态管理和审核把关。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企业、单位和场所白名单的申报指导,加强通勤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引导通勤人员遵守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3、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加强工作联动。区卫健委要指导属地街道合理设置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满足检测需求。区大数据中心要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的工作对接,每日18时前完成提交当日白名单人员信息的工作。
普陀区跨省通勤白名单制度
一、白名单人员范围
1. 在本区工作、居住在昆山或太仓的日常通勤人员,含本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商业场所的工作人员。
2. 在本区居住、工作在昆山或太仓的日常通勤人员。
3. 通勤人员为餐饮服务(含酒吧)、洗(足)浴、美容美发,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列入白名单。
二、白名单人员审定
1. 个人申请。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通勤申请、居住在本区的人员向所在村居提出通勤申请,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进行信息登记。
2. 单位(村居)核实。所在单位或村居对申请资料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核实,所在单位将核实汇总后的名单及材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村居将核实汇总后的名单及材料报街镇审核。
3. 行业主管部门(街镇)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镇对单位或村居提交的人员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存档,将审核汇总后的名单报区防控办审定。
4. 区防控办审定。区防控办对行业主管部门(街镇)提交的白名单进行审定。由区大数据中及时将白名单上报市大数据中心。
三、白名单人员管理
1. 纳入通勤白名单的人员,每次进出沪需持 48小时内检测阴性证明。在沪期间,须严格遵守本市防疫规定,开展核检测。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应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 白名单人员“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l. 落实相关单位、部门和街镇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镇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白名单措施,健全白名单及时报送机制,加强白名单动态管理和审核把关,会同昆山及太仓做好工作协同联动和各项防疫工作。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企业、单位和场所白名单的申报指导,加强通勤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引导通勤人员遵守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3. 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区交通委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工作要求,开展全员扫码查验,积极引导来沪返沪人员在公路道口进行核酸采样,守好“入城口”。区卫健委要指导属地街镇合理设置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满足居民检测需求。区大数据中心要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的工作对接,实时动态提交白名单人员信息。
上述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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