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对入境人员执行“5+3”政策。“5”指的是5天集中隔离,“3”指的是3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报备要求:
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旅居史、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等,提前24小时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 (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抵达后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以免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