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及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出席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辉瑞公司生产的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请问会不会对新冠用药保障产生影响?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处长黄心宇表示: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国家医保局一直非常重视新冠用药保障工作。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之初,我们就已经及时制定了“两个确保”的医保政策,将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诊疗方案的更新,我们也及时跟进,对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在每年进行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新冠治疗用药一直是我们高度关注的重点。
刚才记者提到2022年医保目录谈判里面有三款新冠治疗用药被纳入谈判范围,其中包括刚才您谈到的Paxlovid,还有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这三款药,其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由于企业报价过高,很遗憾,没有成功。不过大家不用过分担忧,在上周国家医保局刚刚制定了新冠“乙类乙管”后优化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延续了诊疗方案内的目录外药品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支付到今年的3月31日。在此期间,患者的用药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在我们的医保目录中,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之类的对症治疗药品有600多种,参保人的用药临床选择比较丰富。国家医保局也高度关注新冠治疗药品的研发进展,据了解,近期可能有一些新冠治疗的新药在陆续申报上市。我们相信,随着上市新药数量的增加,患者临床用药选择和保障能力、水平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冠用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全力做好新冠治疗费用的保障工作,着力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