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组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18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1个)
龙洲湾街道龙井佳园5栋2单元。
二、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限暂定7天,期间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每日开展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情况再研判。
(三)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严格闭环转运。
(四)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五)2022年10月31日以来,离开该区域的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上述管控措施。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