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疫防组告〔2022〕7号关于有序解除部分镇流动性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有序解除沩山镇、东富镇、孙家湾镇、沈潭镇、船湾镇、明月镇、茶山镇、石亭镇、均楚镇、板杉镇、左权镇、官庄镇的流动性管控。“解除”不等于“解防”。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村、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中共醴陵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