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无
二、解除高风险区(自12月7日零时起)
1.郑店街关山村王鹏湾
2.郑店街黄金北路16号
3.五里界街界兴路193号
4.五里界街东湖街村张家湾
5.经济开发区卡梅尔小镇5栋
6.经济开发区中冶创业苑6栋、7栋
7.经济开发区联投龙湾小区一期6栋
8.经济开发区梅南山居绿水岸小区1栋2单元
9.经济开发区海伦广场B栋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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