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微信公众号“桐庐发布”推送文章《即日起,桐庐针对这些涉疫问题实行“有奖举报”!》。内容如下: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形成“人人抗疫”的强大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试行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举报范围及奖励
1.“场所码”核验中,发现“红码”人员并临时管控,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1000元/人次;
2.发现目前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未严格执行管控措施,随意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员探亲访友,不遵守疫情管控规定的,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500元/人次;
3.“场所码”核验中,通过核查行程卡发现来自高风险地区,需要被管控但未管控的,提供有效线索奖励500元/人次;
4.公共场所“场所码”核验中,发现“黄码”人员并临时管控,提供有效线索的奖励200元/人次(酒店宾馆、公共交通和社区小区发现的有“文字提示”的,以及核酸采样点发现的“黄码”人员除外)。
三 举报方式
对上述有效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办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人尽量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旅居史等信息,以及本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举报电话:
四 其他说明
1.举报范围仅限本县内。
2.是否属于有效线索,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部门根据风险等情况进行研判。
3.奖励由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疫情防控部门在一周内兑现。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或其他不宜奖励的,不予奖励。
4.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通告由桐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