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疾控11月1日紧急提醒:
因疫情防控需要,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请10月30日(星期天)19:35-19:45期间乘坐过1路公交车(拱北站-银石雅园站)的乘客从11月1日开始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核酸3天3检,非必要不外出。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需你我共同努力,让我们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早日和新冠疫情说再见!
扩展资料: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