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疫情防控期间救助措施
广大居民群众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3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二是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救助范围:
1、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2、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3、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4、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6、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