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放总额:200万元。
2.活动时间:
11月25日-11月30日每天10点至22点,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名额使用完毕,活动即终止。
3.活动可参与用户:
全体在榕人员(包括域外来榕人员)均可参与活动。
4.补贴标准:
满80元立减20元,5万份,总额100万元;满40元立减10元,10万份,总额100万元。
5.使用规则:
11月25日-11月30日,用户使用银行APP或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扫一扫功能到符合条件的线下商家支付,立享满减优惠。
其中满80元立减20元名额5万份,满40元立减10元名额10万份,活动名额于首日全部发放,活动期间两档活动单用户可各享受1次;当天未核销的票券额度将被收回,收回的名额将在次日持续发放,每天发放的名额以实际为准。每天发放的名额可视核销情况适时优化调整,如名额使用完毕,活动即终止。
6.通用券使用细则:
(1)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消费券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2)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次,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的消费券。
(3)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顺序:商家优惠 > 商贸消费券。
(4)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