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首笔!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热点资讯2023-01-12 19:54:32智慧百科

烟台首笔!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近日,市民刘先生以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在福山区非公证继承室办理完毕了非公证继承业务,这标志着该区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正式落地实施。据悉,这也是烟台市第一笔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新制度,由遗产管理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遗产管理人可以由遗嘱执行人担任、继承人推选担任或继承人共同担任、继承人推选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被继承人生前所在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以及人民法院指定担任。

“原本以为办理继承业务很麻烦,要来回跑好几趟,现在这个制度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真是太方便了,不仅为我们节省了时间成本,还为我们解决了难题”。据了解,刘先生的父亲于2010年5月份去世,其配偶于2022年5月份去世。第一法定继承人是刘先生和妹妹。

近日,刘先生和妹妹共同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需要走哪些程序。了解情况后,非公证继承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告知其办理流程及遗产管理人制度相关政策。在工作人员的指导帮助下,双方协商决定,由刘先生作为遗产管理人并继承房产,妹妹自愿放弃继承。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由遗产管理人、全体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遗产管理人资格确认及材料核验,材料核验后,即可受理。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须到场,无须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因此刘先生和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已全部到场。随后,继承室工作人员核验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指导刘先生现场签署遗产管理人声明、继承分配方案、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对其所填写的材料进行核验,整个查验及办理流程录像并拍照留存。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期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立即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引入,是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便民创新举措,有效解决当前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遗产范围难界定、资料难核验”等难点。下一步,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减少群众办事成本,方便群众办事,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便利化。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冷诗慧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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