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胡天姣 深圳报道
世界各地监管机构正在提高ESG监管标准,包括对ESG基金的名称、分类到信息更严格的披露。
2023年1月,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第二阶段监管标准生效。近两个月来,大型资产管理如东方汇理(Amundi)、贝莱德(BlackRock)、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景顺(Invesco)等陆续宣布下调ESG基金评级。
上述ESG基金曾被贴上最高可持续性的“第9条类别”标签,现却被要求重新归类为范围更广、要求更低的“第8条类别”基金。
同时,一些资管公司声明称,欧盟在可持续投资等定义方面没有带来足够的清晰度,这在市场上造成了巨大的差异,同时留下了大量灰色区域。
其他主要市场监管机构也在跟进。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试图规范在投资过程中涉及ESG因素的信息披露;欧盟和加拿大的监管机构更进一步,试图对可持续基金进行分类;美国采取试探性的措施,提出了一个类似欧盟但不具有直接可比性的框架建议。
MSCI预计,若上述提案生效,将使3.6万亿美元的可持续投资(占全球基金资产的8%)受到监管。
4700亿欧元“深绿”型ESG基金正待下调
ESG行业正在适应更严格监管要求,企业被要求提供更细粒度的ESG信息。
SFDR第二阶段的实施将于2023年1月生效,在这之前,头部基金公司纷纷下调其产品的SFDR分类。
自去年11月开始,东方汇理(Amundi)、贝莱德(BlackRock)、安盛(Axa)、景顺(Invesco)、NN Investment Partners、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路博迈(Neuberger Berman)、荷宝(Robeco)和Deka等资管公司已决定将部分“第9条类别”基金降至为范围更广、要求更低的“第8条类别”。
此前,欧盟在ESG领域的规则制定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于2018年5月首次提出《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中,投资基金被分为三类:一般类别产品(“第7条”,不可持续)、促进环境或社会责任特性的产品(“第8条”,浅绿)和具有可持续目标的投资(“第9条”,深绿)。
按照规定,一般类别/不可持续基金可以不考虑任何ESG标准,“浅绿”基金需要采取中间路线,在投资策略中考虑ESG因素,“深绿”基金必须将可持续投资纳入其全部战略。
根据标准,为满足最高级别的“第9条基金”,基金需持有100%的可持续投资;去年11月,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提出,任何名称中含有ESG相关条款的“第8条基金”,都需要证明其持有的资产中至少有80%是真正追求ESG目标的。晨星公司估计,只有18%的第8条基金符合这一标准。ESMA曾表示,计划在今年第三季度之前发布关于标注第8条基金的最终指导方针。
对于新规,部分资产管理公司表示,对欧盟可持续性新规的困惑迫使其做出改变,他们辩称,欧盟发布的指导意见未能为可持续投资等术语提供明确的标准定义。
东方汇理称,将对目前持有的价值450亿欧元的“第九条类别”基金中的绝大多数投资策略进行重新分类。
“该规定在定义方面没有带来足够的清晰度,由此在市场上造成了巨大的差异,同时留下了大量灰色区域。”该机构负责任投资主管Elodie Laugel说,在不确定性和不断变化的监管下,该机构决定采取非常谨慎的做法。
在此之前,全球最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贝莱德下调多只被动型基金的评级,资产规模达260亿美元;景顺同时下调了5只位于巴黎的被动型基金的评级。
安盛已下调逾20种投资策略的评级,其指出,在不久的将来,约50种投资策略将受到影响。安盛可持续发展协调与治理主管Clémence Humeau表示,本来希望对什么是可持续基金有一个更清晰的定义。
NN Investment Partners是首批在2022年中期宣布重新评级归属“第九条类别”基金的公司之一,在2022年财年结束前,该机构累计下调多达20种策略的评级。
晨星数据显示,目前欧洲基金的全部资产中,“第9条规定”的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约为4700亿欧元(约5050亿美元),但只有不到5%的基金符合这一标准。这意味着,在截至2022年底注册的1400亿美元之后,还会有更多的第九条基金降级,并引发监管指导的可行性问题。
目前,包括ESMA在内的欧盟主要监管机构已要求起草SFDR的欧盟委员会为金融市场提供更清晰的总体指导。去年12月,欧盟金融市场和服务专员Mairead McGuinness称,欧盟计划今年进行一次公开咨询,同时可能将全面改革ESG基金的框架。
资金在奖励符合最高标准ESG标签的基金。截至目前,高盛资产管理一只属于SFDR最严格的ESG类别的基金——Horizon Environment & Climate Solutions I fund吸引逾16亿美元现金,该产品被列为“第9条规定”标签。
该基金向12家处于气候和环境创新前沿的投资组合公司投入近10亿美元,其中包括锂离子电池、可持续包装材料和高质量回收棉纤维的制造商。该基金还针对那些承诺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及提高商业和工业建筑能源效率的企业。
应对“漂绿”现象
基金评级下调之际,ESG领域正面临越来越多的“洗绿”批评与指控,引起各国监管机构更多的审视。
“监管对ESG基金定义做出调整与理清,实质上还是为了应对‘漂绿’现象。”瑞银亚太地区责任与可持续投资研究主管胡炳熙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监管当前更为关注的是,一些机构夸张宣传其ESG产品,后者的效果往往无法达到应有要求。
美国SEC于2022年5月提出了两项形式与规则修订,规范并加强与ESG因素披露,同时扩大对以ESG重点命名的基金监管。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2022年8月发布新的披露和报告指导方针,ESG基金将需要提供包括其投资策略、选择投资的标准以及与该策略相关的风险和限制等信息。此外,准则规定,ESG基金的资产净值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属于可持续性投资。新指导方针从2023年1月开始生效。
中国香港证监会此前修订了《基金经理操守准则》,新版本包括:在ESG投资策略,描述ESG基金所采用的投资策略、该策略在投资过程中的约束力和重要性,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如何持续实施该策略。
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在2022年10月提议修改规则,以打击“漂绿”行为,并限制在投资基金营销中使用“绿色”和“ESG”等术语。FCA同时建议设立三类“绿色”基金,并让资产管理公司承担更大的责任,以验证其基金在营销材料中提出的任何ESG主张。
去年年初,加拿大证券管理局(CSA)发布了投资基金指南,说明了与ESG考虑因素相关的披露做法,特别是投资目标参考ESG因素的基金和使用ESG策略的其他基金(ESG相关基金)。该指南以现有监管要求为基础,涉及披露领域,包括投资目标、基金名称、投资策略、风险披露、持续披露和销售沟通。
MSCI测算,若上述提案均生效,全球范围内将有约3.6万亿美元的ESG投资被纳入监督框架。
胡炳熙认为,ESG基金或ESG产品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足够有用,能够比较的信息是其目前主要的障碍之一。
他说,在ESG产品的设计过程中,若某一家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其就不会被投资者纳入ESG的投资组合内。此外,在一些海外基金看来,若企业披露内容无法与国际层面的要求接轨,前者可能并不会将其纳入ESG投资组合内。
“投资者比以往更需要一个全面可比的标准以参与至全球绿色金融活动。”MSCI的ESG与气候研究部政策分析师吴哲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2022年的一项调查发现,气候目标报告的一致性是公司需要改进的最大领域之一,尽管各国努力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建立共同的报告标准,差异依然存在。
吴哲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气候问题上的监管错位意味着关键数据缺口,致使评估和比较各企业承诺持续面临重重困难。
“企业的ESG数据披露仍存一定缺口。”MSCI的ESG与气候研究部执行董事、亚太区主管王晓书指出,透明度与统一口径且具有可比性的定量数据的披露,是金融机构构建自身ESG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
2022年间,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EFRAG)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三大”气候披露标准草案。经由分析,MSCI发现由欧盟的EFRAG提出的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最为详细,ISSB和SEC尚无要求企业全面披露进一步的衡量指标,如目标是否符合以科学为依据的标准。
吴哲称,中国内地市场的监管机构尚未出台针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强制性ESG信息披露要求,意在为ESG投资创造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
“ISSB标准本身定位较高,最低要求是成为全球ESG披露的基准线。”胡炳熙强调,目前中国尚未正式宣布采用此套标准,但证监此前曾公开表示,ISSB对相关政策会产生巨大影响,需要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