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港各航线退票规定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九洲港的实际,制定以下退票规定。
一、凡我司售票系统售出的船票,执行以下统一的退票规定
(一)九洲港至蛇口、深圳机场码头、九洲岛、中港城、港澳码头、香港机场、澳门氹仔码头、澳门外港码头航线:在票面航班开航时间60分钟(含)之前申请退票的,每张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手续费;距票面时间不足60分钟申请退票的,每张按票面金额的15%收取手续费;开航后60分钟(含)内申请退票的,每张按票面金额的20%收取手续费;航班开航60分钟之后至票面时间24小时(含)申请退票的,每张按票面金额的30%收取手续费。航班开航24小时后,不办理退票。
(二)海上看港珠澳大桥、九洲船说·相约大海、大桥海上游、大桥海岛游(东澳岛)、畅游伶仃洋、海上之夜航线:在离航班开航2小时(含)之前办理退票,收取10%手续费;离航班开航时间不足2小时(不含)、但多于1小时(含)办理退票,收取15%的退票费;开航前不足1小时(不含),不得退票,可改签(费用10元/人)。
(三)澳门环岛游、珠澳夜游退票规定:开航1小时前退票,收取10%手续费,开航前1小时内,不允许退票;
(四)因不可抗力、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责任造成退票的,退票不收取手续费,旅客须在30天内到九洲客运港或原购票点办理退票手续。
二、凡我司售票系统售出的船票,改签视同先退票再重新购票,改签手续费按上述退票规定执行。
三、非我司售票系统售出的船票只接受改签航班时间,不办理退票非我司售票系统售出的从九洲港出港的船票,在离航班开航15分钟(含)之前,可在九洲港售票处办理改签航班时间(限改签一次,深圳航线仅限相同船公司),深圳航线收取15元/张的手续费,香港(市区、机场)航线收取20元/张的手续费,不办理退票。
四、团体票等特殊票种不予退票、改签。
本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九洲港此前颁布的有关退票规定同时废止。
珠海九洲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