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部分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第九版疫情防控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11月30日24时解除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鱼珠街
东福旧村八巷4号、6号、12号、14号、14-1号、东福旧村九巷1号、东福旧村十巷3号之一
二、龙湖街
大涵村上坳路2号科北项目部
三、联和街
天鹿花园北区A4-2栋
四、永和街
沧海二路7号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大沙街
沙边街二巷4、6、7、8号
六、长洲街
黄船生活区三区7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衷心感谢社区居民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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