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医院关于停止自助服务核酸采样服务的通知

热点资讯2023-01-09 15:11:05智慧百科

南京市江宁医院关于停止自助服务核酸采样服务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2年第7号公告: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因此,南京市江宁医院自2023年1月9日08时起停止自助服务核酸采样服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核酸检测医嘱,患者在核酸采样点采样。

  两院区核酸采样时间调整如下: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去发热门诊就诊。

  无就医需要,仅个人想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请去社区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

本文标签: 核酸  冠状  传染病  患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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