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社区科学精准防控水平,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社区疫情防控防线,江夏区将在全区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开展无疫情小区、无疫情社区创建工作。
一、创建范围
全区所有有明确围合界线的住宅小区、无明确围合界线但日常管理相对独立的住宅片区(以下均简称为“小区”)、各社区(含城中村)。
二、创建标准
(一)无疫情小区创建标准
在连续5天未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未发生涉疫涉舆涉稳重大负面情形的小区中,按照基础工作好、群众发动好、防控措施好、环境卫生好、宣传氛围好的标准,创建无疫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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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疫情社区创建标准
社区连续5天未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发生涉疫涉舆涉稳重大负面情形,且所辖小区中1/3以上获评无疫情小区称号,可参与创建无疫情社区。
三、创建方式
1.创建流程
无疫情小区创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对达到“五好”标准的小区,原则上由所在社区申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进行实地查验认可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湾)防控服务组进行复核,最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认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湾)防控服务组备案。
无疫情社区创建,原则上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申请,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村湾)防控服务组进行复核,最终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认定。
2.动态管理
无疫情小区认定后,当小区出现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出现涉疫涉舆涉稳重大负面情形时,则取消其无疫情小区认定。当小区新增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暂停其无疫情小区认定,若以上新增者转化为确诊病例,则取消其无疫情小区认定;若以上新增者排除新冠肺炎病例,则恢复无疫情小区认定,被暂停时间可连续记入无疫情时间。符合条件后,可再次评定。
无疫情社区管理参考无疫情小区动态管理方式落实。
3.监督检查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随机抽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街道申报和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在全区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激励办法
对评定为无疫情小区、无疫情社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小区居民群众,对贡献突出的物业公司、共建单位、辖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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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夏区无疫情小区申报表
2.江夏区无疫情社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