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9日14时起,将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奉化路6号旭日花园,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宁夏路78号3002会馆、兴隆路街道海岸路6号海岸馨园17号楼、四方街道居仁路3号、开平路街道阜阳路9号5号楼、登州路街道登州路58号、浮山新区街道二小区A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