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服务设施
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争取每个小区(片区)至少
有1处室内、1处室外公共空间
珠海出台新意见,
进一步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
为有效整合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短板,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日前,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整合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3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资料图 图/陈佳哲
《意见》包括把握总体要求、
明确具体内容、加大政策支持
三大部分。
都有哪些大家关注的内容?
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允许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意见》明确了具体内容,包括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方向、设置停车设施、健全居民参与机制、明晰新增设施权属。
02
在土地、税费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明确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土地支持政策、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快项目审批、精简项目审批、优化项目审批以及创新改造模式。
据悉,该《意见》适用于
本市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
整合利用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
及其他配套设施短板。
其中,《意见》所称“存量资源”,是指本市老旧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空地、荒地、绿地、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及小区周边存量土地等)、存量房屋资源(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底层杂物房、首层架空层、小区门房、小区闲置楼宇、闲置自行车棚或自行车房等);
《意见》所称“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是指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环境及配套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可查看《意见》全文
期待《意见》落实落地
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提升居民幸福感!
文/珠海发布 陈新年
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蓝辉龙
三审/王近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