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非必要不离渝,非急需不离渝。
(二)正在隔离观察中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在高风险区或临时管控区的人员、所在社区7天内有阳性感染者的人员暂不离渝。
(三)其他人员离渝,须符合以下条件:乡镇(街道)开具证明,健康监测无异常,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离渝前24小时以内,火车、民航以时刻表发车或起飞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为绿码。
离渝审批流程:
离渝人员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要自行提供7天内活动轨迹、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外出理由及相关证明、外出目的地等信息,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街道)审核其离渝必要性并出具证明(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优先审批。离渝人员所在社区存在传播风险隐患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离渝学生提前向学校报备,经学校同意后可返校。“白名单”人员和车辆离渝不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