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恢复生活必需场所经营活动。
商超、农贸(集贸)市场、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场所(机构)恢复营业,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宾馆酒店等场所有序开放。营业、开放场所要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错峰、限流制度。KTV、洗浴足浴、密室逃脱、棋牌室、网吧等空间密闭场所暂不开放。餐饮单位适时有序开放堂食,倡导即买即走或线上订餐配送。
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持续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恢复线上线下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村(社区)和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