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冬季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之一。为切实阻断各类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市民朋友们发出“全民戴口罩”倡议:
一、共同参与“全民戴”
请在南宁市[含县(市、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旅行、出差的所有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参与“全民戴口罩”行动。
二、公共场所“全程戴”
为了保护自己,保护家人,请在下列情况自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一)本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时;
(二)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三)进入车站、机场、码头、物流园区、农贸(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饭店、民宿)、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棋牌室、剧本杀、公园景区、会议中心、学校时;
(四)乘坐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时;
(五)乘坐电梯时;
(六)处于人员密集的户外场所时;
(七)在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排队等候时;
(八)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活动时;
(九)在药店购买药品时。
如因佩戴口罩时间长感到不舒服,最好的办法是及时离开,缩短停留时间。
三、重点人群“务必戴”
从事医疗卫生、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人群,综合服务大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等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儿童和慢性疾病患者,在工作和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四、科学规范“认真戴”
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自觉佩戴口罩的好习惯。推荐日常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佩戴时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换口罩:
(一)口罩受潮时;
(二)口罩内有异味时;
(三)呼吸阻力明显增加时;
(四)口罩有破损或损坏时;
(五)口罩与面部无法密合时;
(六)口罩受污染(如染有血渍或飞沫等异物时);
(七)曾与阳性人员有过接触时。
五、宣传引导“自觉戴”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动员本单位人员自觉佩戴口罩,提醒外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后进入,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在全市推动形成人人佩戴口罩、全民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居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牢文明健康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共同营造疫情防控“人人受益,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