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猫妹
来源| 大猫好规划
时隔14年,修订后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上新”了。
最新版《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
保险保障基金意义非凡,一直被看做保险业的“定海神针”。
因为一旦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救助、“兜底”的就是这个基金。
这次“上新”,有多处修改,其中一处变化,猫妹希望大家要特别注意。
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总能听到保险代理人说保险产品是绝对安全性的,还能实现“刚兑”。
这种话术底气,就来自于保险保障基金。
根据《保险法》,保险保障基金是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及监管认定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时,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汇算清缴前)已经达到1829.98亿元,规模可谓巨大,也正是有这么大的规模,才能处置很多风险。
这些年,保险保障基金已经三次出手,救济了三家保险公司——新华保险、中华联合和安邦保险。
也正是这三次平稳、顺畅地处置了风险,让大家见识了保险保障基金的威力,也让保险“刚兑”、“兜底”的标签更牢靠。
即便目前仍有多家保险机构存在经营风险,比如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天安财险、易安财险尚处在风险处置过程中,但因为有保险保障基金的存在,这些公司的保单持有人没有慌张,也没影响新单,很多客户仍然照买不误。
所以,说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业的“定海神针”、保险行业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点都不夸张。
但随着时间流逝,《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
这次重修,有多处变化,猫妹给大家挨个说说。
跟公司层面相关的,猫妹就简单说一下,跟个人客户相关的,猫妹详细说。
1、保险保障基金会调整调整费率和暂停缴纳上限。
将费率变为基准费率+根据风险状况设置风险差别费率,缴费方式更合理。
因为按照现行的缴费方法,公司越大交的钱越多,但实际上大公司的破产风险低,救助可能性很小,交的钱和享受的救助可能不对等。变化后,风险高的多交钱,更为公平。
2、将自保公司排除在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之外。
明确自保公司经营的保险业务不属于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自保公司,它的客户是它的股东,同属于一个集团内部,不涉及广泛的被保险人群体,保险保障基金的目标定位是维护市场整体的稳定和监控,所以把自保公司排除在外可以理解。
3、不予救助对破产负有责任的实际控制人。
对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破产负有责任的实际控制人、监事和相关管理人员在该保险公司持有的保单利益不予救助。
这不需要解释了吧。
你不好好经营惹了祸,还想被救助,没门儿。
4、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相关的监督管理。
比如,《办法》明确保险公司被处置并使用保险保障基金时,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负有报告、说明、配合有关工作等应尽义务,如上述人员未履行相关义务,由银保监会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对未及时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公司及人员,赋予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进行公示的权利等。
这些都是为了让保险保障基金更安全。
5、对保险保障基金的使用作出进一步明确。
重点来了,到这部分要细细看。
保险保障基金在救助的时候,并不是一刀切的,而是针对险种,进行不同标准的救助。
之前,财险的救助标准是:
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保单利益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保单利益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人身险的救助标准是: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这次,财险和人身险的救助标准没有变化,但!是!监管明确了:
(1)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持有人,适用于财产保险的救助标准。
这是因为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都属于保障功能强属性的险种,跟财产保险在精算技术上一致,将救助标准明确,有利于未来发生问题时的快速处理。
(2)对保险合同中投资成分等的具体救助办法,另行制定。
看到这句“对保险合同中投资成分等的具体救助办法,另行制定”,猫妹真的是心里一惊。
猫妹认为,这是保险保障基金修订的最大看点和变数。
现在很多投资在涌入保险避险,增额寿险已经几轮“灭火”、“降温”,虽然收益已经大不如前,但是很多人仍然趋之若鹜。
这就是因为保险理财可以保本,有保底收益。
即便保险公司,可能存在各种瑕疵,但是卖保险的会宣传保险保障基金的“神通广大”,大家认为有保险保障基金兜底,即便保险公司破产重组,自己的钱有保险保障基金兜底,也基本无风险。
但对保险行业来说,利差损的惨痛损失历时多年还未完全消化,若再来一波,那……
所以,此时修订,加了这么一句,不知道监管意欲何为。
具体的救助办法是啥样的,猫妹也不知道,咱们还是要走着瞧吧。
希望是猫妹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