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关于紧急寻找阳性感染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2年11月28日1:00,县疾控中心接指挥部电话告知阳性检测者潘某(现在外市隔离),该人11月27日在我县境内有活动轨迹。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黎川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27日,10:20左右在南城落地检,10:50左右从南城搭乘私家车(赣F6988C)于11:50左右到达黎川高速路口,由工作人员查看行程码。12:00左右到达家中(长坡阳光小区11栋)。13:40又由私家车(赣F6988C)到其家门口接他返回南城。21:40潘某接南城疾控中心电话,被告知在南城落地检5:1混检阳性,需要单采单检当时潘某已进入萍乡境内,28日2:00萍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11月28日,潘某目前已经在外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阳性检测人员潘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黎川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7522332
黎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