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经市、区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即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石马河街道:南桥丽景小区(6栋、7栋、10栋);
华新街街道:燃气嘉陵小区A2栋、嘉陵四村2号、嘉陵一村44号;
观音桥街道:建北一村(10号、24号)、嘉陵四村12号、嘉陵五村(1号、2号、4号、5号、13号、15号、19号、20号);
五里店街道:山水天成3栋;
寸滩街道:康丽园(2栋、3栋、8栋、9栋、10栋)。
二、管控措施
本次调整后,江北区全域无高风险区,解除风险区管理,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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