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泊位原则上实行免费停放,重点区域限时免费。车行道泊位施划蓝色标线,在标定时间内免费停车,在标定时间外违法违规停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重点区域人行道及其他公共空间的泊位施划白色标线,实行限时免费停车,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牌。
重点区域包括学校、医院、办公楼、小区农贸市场、商业区(地面)、旅游景区、公园等场所的门前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
拓展信息:
重点区域人行道和其他公共空间实行限时免费的公共泊位,具体免费停车时限规定如下:
(一)小区农贸市场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营业期间实行限时停放,免费时长1小时,非营业期间免费。
(二)办公楼、学校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日间免费时长2小时,夜间(晚18时至次日早8时)免费。
(三)酒店、商场、超市、临街商户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营业期间实行限时停放,免费时长2.5小时,非营业期间免费。
(四)旅游景区、公园、医院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日间免费时长3小时,夜间(晚18时至次日早8时)免费。
(五)重点区域以外的非车行道公共泊位连续免费停放时长24小时。
(六)同属不同重点区域的,免费停车时限参照较长时间执行。
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救灾车在执行公务时停车不受停放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