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19号通告
鉴于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9日起,在集美区新增7个高风险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1、集美区杏林东路5-2号
2、集美区杏林东路19号
3、集美区杏林东路7号
4、集美区三秀里13号、三秀里14号、三秀里15号、三秀里51号、三秀里52号
5、集美区纺织路86号
6、集美区纺织西路17-2号
7、集美区纺织路8号、纺织路10号、纺织路12-1号、纺织路12号
二、低风险区
集美区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低风险区人员离开厦门市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